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5月22日,合肥市公安局在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回復網肥咨詢時表示,經交警支隊了解,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非強制佩戴頭盔。但為了安全起見,交警部門建議您戴上頭盔。具體如下:
網友:根據最新規定,全國將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騎行普通電瓶車需要佩戴頭盔,那么騎行街邊的共享電動自行車是否需要佩戴頭盔,那么如果需要佩戴頭盔,我們是否需要出門隨身攜帶頭盔,還是由共享電瓶車服務提供企業提供共享頭盔。
合肥市公安局回復:經交警支隊了解,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非強制佩戴頭盔。但為了安全起見,交警部門建議您戴上頭盔。至于是否由共享單車企業提供,目前沒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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