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廬江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5月19日,廬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宛新軍、宛斌等5人提起公訴。
經廬江縣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宛新軍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非法放貸,為強行索要非法放貸而產生的債務,糾集被告人宛斌、查全仕、程圓東、胡志峰及汪朝成(在逃)等社會人員,在廬江縣區域內實施多起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本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宛新軍為首要分子,宛斌、查全仕、程圓東、胡志峰等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廬江縣檢察院于2020年3月9日提前介入該案,4月6日依法受理審查起訴。期間,承辦人認真查閱案件材料,及時引導偵查取證。
承辦檢察官認為,被告人宛新軍組織被告人宛斌、查全仕、程圓東、胡志峰,為索要非法債務,非法拘禁、毆打、侮辱他人,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三款之規定和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二)項之規定,應當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追究被告人宛新軍、宛斌、查全仕、程圓東的刑事責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胡志峰的刑事責任。
其中,被告人程圓東已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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