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微信獲悉,合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啟動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決定。
合疫控【2020】2號
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根據《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合政辦秘〔2017〕79號),結合我市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1月24日18時起,啟動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請各單位嚴格按《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做好防范應對工作。
合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2020年1月24日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啟動后,
會有哪些措施?
根據《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達到特別重大級別時,由市長批準啟動市級Ⅰ級響應,并指揮處置。在Ⅱ級響應基礎上,主要采取下列措施:
(1)從市直有關部門、縣區抽調人員,充實到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聯合辦公,向社會公布有關熱線電話;
(2)請求國家相關部委和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支援本市應急處置工作;
(3)市指揮部發布全市干部動員令;市長視情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各方面全力以赴投入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
(4)民政、商務等部門和縣(市)區做好封閉隔離區域的后勤保障工作、群眾生活保障工作。
(5)依法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根據《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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