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合肥檢察微信號消息,12月17日,經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劉文傳、陳康等14名被告人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詐騙、聚眾斗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蜀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文傳等14名被告人系蜀山區首例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陳可元等人涉黑案件的余犯。
起訴書指控:2012年9月,被告人陳可元開始利用其設立的中皖中元公司從事非法放貸業務,為謀取更多非法收入,陳可元先后拉攏、網羅親屬及其他社會閑散人員,采取“套路貸”與暴力、軟暴力催債相結合的方式,大肆侵占借款人財物。逐步形成了以陳可元為領導者,聶祝芬、聶兵、李慶虎、孫勇(均已判刑)為骨干成員,王安全(已判決)等30余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套路貸”與暴力催收相結合的方式,有組織地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搶劫、故意傷害、聚眾斗毆等犯罪百余起,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被告人劉文傳、陳康、夏森林、丁瑞忠、吳道紅、張君、尹麗穎、馬銘浩、姚慶斌先后加入該組織并接受陳可元領導,多次參與“套路貸”詐騙和非法催收等犯罪活動。被告人王清、張坤、方歡、陳雪雷、徐明名受該組織雇用到中皖中元公司擔任業務員,均參與實施了詐騙活動。
截至發稿,庭審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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