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即將來臨,不少市民都會收到商家的提醒,累積了一年的積分就要清零了。對于今年剛剛拿到駕照的新手駕駛員來說,可不能錯誤地認為駕駛證記分也會隨著“年底清零”。合肥交警解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 個月,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果交通違法罰款未繳清,有些記分還會轉移到下一個記分周期。
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 個月,滿分為12 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如果有市民是2018年12 月15 日拿到的駕駛證,那么記分周期是拿證那天起至2019 年12 月14 日24時止。在記分周期內未達12分,罰款現已交納的,記分予以消除,尚有罰款未交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并不是每年的1 月1 日清零。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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