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濱湖城管今天公布,安徽格尚文化因私自設置戶外廣告,被城管部門處以2500元的罰款,這一數額系濱湖新區城管部門針對戶外廣告違規行為處罰的最高額。
據介紹,近日,濱湖城管辦要素大市場中隊執法隊員在巡查中發現,在萬泉河路與徽州大道交口的白金漢爵酒店的室外停車場,設置了一處大型戶外廣告宣傳桁架,架高4米,長13米,寬1米,占地面積13平米以上。該桁架體積大且固定不穩,周邊的車輛和行人在架子下經過,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經審查,該廣告牌未經規劃設置且未經審批備案,屬違規設置戶外廣告行為。
執法隊員向安徽格尚文化負責人詳細說明,其行為違反了《合肥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督促其自行拆除。其后,執法隊員在后續巡視中發現廣告牌權屬人并未在期限內進行拆除,為此,執法隊員再次來到現場,聯系到負責人,根據《合肥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開具責令整改告知書,并根據《合肥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依法對該廣告牌進行拆除,并對涉事公司安徽格尚文化處以2500元的罰款。
據介紹,這是近年來濱湖城管部門針對違規設置戶外廣告行為作出的最高處罰,城管部門提醒轄區企業,設置戶外廣告應提前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設置。
何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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