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留言,建議高新區長江西路與創新大道設置禁鳴標志。合肥市公安局給予回復。具體如下:
網友:長江西路與創新大道交口交通繁忙,來往的大貨車和大巴車長時間鳴笛現象特別多,嚴重影響周邊小區,醫院,學校和寫字樓的休息和工作。在路口實地觀察,車輛長鳴笛更多是出于方便加塞,闖燈,搶道等不文明駕駛行為,這種行為非但沒有保證行人和車輛安全,反而加重了隱患。 建議在路口設置禁鳴標志,一方面減少噪音給周邊群眾帶來的影響,一方面強化車主文明行車意識,保證行人和車輛安全。
合肥市公安局回復:經交警支隊高新大隊調查,1、長江西路城市快速路改造后,電子警察等設備尚未完善。2、禁鳴是對車輛在特定區域或有限范圍內的特殊通行要求,需根據道路基本設施狀況,在確保通行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嚴格組織實施。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第五十九條 “……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并鳴喇叭示意”的規定,車輛行駛中正常鳴笛是遵規守法的行為。3、目前合肥市區一環以外并未禁止車輛鳴笛。對車輛肆意鳴笛情況,交警部門在今后的工作中將不斷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和引導,提醒廣大駕駛人盡可能減少鳴笛,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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