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打著幫人貸款的旗號,趁機編造種種收費借口,騙取錢財。6月25日,經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蜀山區法院對胡某某、石某某等21人詐騙案開庭審理。
被告人胡某某于2017年加入安徽巨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4月左右,胡某某實際掌控該公司后,讓被告人石某某以及王某某(另案處理)入股該公司,并讓被告人羅某任公司總監。2017年9月,胡某某、石某某成立安徽達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1月,胡某某、石某某又成立安徽鑫達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胡某某、石某某系公司股東及實際經營人,負責公司日常運作;羅某系公司總監,負責與客戶談單、簽訂合同、培訓及監督績效考核;下設兩個銷售組,石某果負責公司行政事務。
胡某某、石某某在實際控制上述公司期間,在沒有取得金融業從業資質的情況下,對外廣告宣稱可以辦理無抵押信用貸款。胡某某、石某某二人先安排公司業務員撥打被害人電話,利用公司提供的話術向被害人謊稱與多家銀行有內部合作協議,可以在短時間內發放低息貸款,當被害人表示有貸款意向時,業務員就要求被害人提供相關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得到被害人的資料后,胡某某、石某某自己動手或者授意被告人石某果偽造含有貸款銀行、貸款審批金額和利息等內容的銀行“批復通知”,交給業務員,業務員在明知該批復系偽造的情況下,再次聯系被害人,聲稱貸款申請已通過銀行審核,要被害人到公司面談。被害人到公司后,由胡某雨、石某平、羅某、斯某針(另案處理)、王某某(另案處理)等人負責面談,向被害人謊稱公司與銀行有合作,并出示偽造的銀行“批復通知”,給被害人造成可以順利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假象,進而騙取被害人繳納會員費、服務費等費用。被害人繳費后,因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胡某某、石某某、羅某等人授意業務員編造各種理由進行拖延,最后采用不接電話、拉黑聯系方式、頻繁搬遷公司辦公地址等方法斷絕與被害人聯系。
檢察機關指控胡某某、石某某等21人,相互聯系,彼此配合,組成較為固定的團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中,胡某某、石某某二人詐騙數額人民幣138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
因案情復雜,截至發稿,庭審仍在進行中。
黃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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