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合肥網友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咨詢肺癌靶向藥物泰瑞沙醫保報銷問題。合肥市醫療保障局給予回復。具體如下:
【網民留言】
母親于2017年11月份查出肺癌,肺癌晚期不能手術,只能口服易瑞沙進行靶向治療,自費每月7000多,服用8個月后,慈善贈藥。可是就在8個月服藥后,產生了嚴重的耐藥性。2018年10月開始化療配合治療,控制病情,4個療程后,短短2月腫瘤擴大。2019年3月醫生說要換藥,每個月約15000左右,還有一些別的入院費用。做為40歲獨生子的普通工薪階層家庭實在無力維持,還背負著房貸,好在父母都是內退工人,所以將希望寄托于醫保政策。我通過網絡了解到已經有個別省份將此藥納入醫保報銷,不知道合肥市什么時候納入醫保?再次期盼能得到您的關注。 敬禮!
答復意見:
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咨詢肺癌靶向藥物泰瑞沙醫保報銷問題。市醫療保障局回復如下: 經查,根據安徽省《關于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已將“泰瑞沙(奧希替尼)”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患者可根據病情需要,在定點醫療機構或談判藥協議藥店按照規定購藥治療,享受報銷待遇。 近日,市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與您取得聯系,就相關情況進行了反饋。 感謝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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