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廣州一男子潘某某因債務糾紛,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無法乘坐高鐵。但男子自作聰明,盜用他人身份證件購票乘車多達12次,不過,日前,再次盜用身份證乘車時,被合肥鐵路公安處績溪北站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
4月15日,績溪北站派出所民警劉宏馳如往常一樣在高鐵出站口查檢,發現潘某某神色慌張、形跡可疑。劉宏馳介紹,當時,潘某某目光不敢與民警直視,并且行走的時候有意躲著民警,民警上前對其進行詢問,叫其出示車票和身份證,發現出示的身份證與本人相貌不太相符。
在室內,面對民警詢問,一開始,犯罪嫌疑人潘某某謊稱和同事一起乘坐高鐵回企業,同事已經離開高鐵站,然而,面對民警的深入詢問和現場盤查身份證件,潘某某看到無法隱瞞,只好交代了自己的情況。
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于2018年8月因企業拖欠銀行貸款,被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員,無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G字頭的高鐵列車車票,抱著僥幸心理在企業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從2018年11月份至今,盜用他人身份證違法購票高達12次。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已依法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黃佳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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