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19年1月28日下午三點,瑤海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方偉接到電話,執行法官潘德麗報告要拘留一名被執行人李某,方偉副院長了解了一下情況以后,果斷在拘留決定書上簽字,“這個人必須關!”
案件情況
被執行人李某與申請人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瑤海法院于2018年4月17日判決李某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之內歸還借款135萬余元。2018年5月9日,瑤海法院立案執行。執行法官潘德麗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責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是李某不以為然,一口咬定自己沒錢,沒工作,自以為法院拿他也沒有任何辦法。后經申請人提供線索,潘德麗將被執行人拘傳至法院。
“護犢子”老媽成為被執行人囂張的資本
到達執行大廳后,潘德麗讓雙方先自行協商,申請人表示“沒有必要再協商了,李某從始至終都沒有給過我任何承諾或是還款方案。”
潘德麗隨后問到李某現在是什么想法,李某表示沒有任何想法,就是沒有任何財產,房子是母親買的,本人也不是不想還錢,實在是還不起。
聽到這里,申請人王某情緒激動“我現在根本不能相信他,以前找過他要錢,一個月給我500,他都不給,每次去找他,他母親都想方設法阻撓,說不行就把她兒子關起來,限高,黑名單都沒有關系,他爸是某局的退休局長,你把他拘留,我就找人幫他弄出來。她自己是某銀行的退休職工,一個月一萬多,養得起兒子。”
拘留“老賴”,絕不手軟
最終便有了開頭的一幕,潘德麗當即對被執行人李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并于當天下午5:40,由干警胡宗云將其送至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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