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訊(記者 張理想)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制定《安徽省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該《辦法》于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持續推進歙縣、屯溪區,徽州區巖寺、呈坎—潛口,休寧縣萬安,黃山區甘棠—仙源,黟縣西遞—宏村,祁門縣歷口—閃里—蘆溪,績溪縣上莊—華陽—伏嶺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密集區建設。《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整合文化、教育等多方資源,推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當地國民教育體系,編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輔導讀本,在區域內的中小學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鄉土課程,開展徽州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活動。省文化和旅游廳將牽頭建立省、市級層面安徽省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機制,設立跨市級行政區域的協調機構。
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2008年設立,2019年通過驗收,是首批7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之一,包括黃山市、績溪縣和江西婺源縣。其中,保護區安徽部分是全省文化、旅游、生態最優質資源的聚集區,擁有國家級非遺項目24項,省級項目107項;國家級非遺傳承人35人,省級傳承人213人;省級以上非遺傳習基地(所)44個;國保單位49個,省保單位211個;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遺產1處,世界文化遺產2處,中國傳統村落29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