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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0月19日從六安市裕安區檢察院微信發布平臺裕安檢察獲悉,六安市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張華磊獲刑八年零三個月。
10月18日下午,由裕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張華磊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裕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華磊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14萬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初至2019年1月間,被告人張華磊等在六安市裕安區凱旋廣場開設“六安市玖盛投資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從事車輛貸款中介業務。在經營車輛抵押貸款中介服務過程中,多次通過肆意認定違約,以備用鑰匙和GPS定位將客戶車輛開走藏匿,脅迫客戶支付高額“違約金”“拖車費”;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假借民間借貸,誘使被害人簽訂借款協議,巧立名目,以收取“服務費”、“手續費”、“GPS安裝費”、“GPS押金”、“保證金”等名義,進行套路貸詐騙犯罪活動,騙取被害人財物;集團成員挪用客戶還款資金,又捏造虛假事由,對已經還款的客戶提起民事訴訟,再次向客戶索要錢款,干擾正常司法活動。
法院經審理,對檢察機關指控事實和罪名予以確認,認為: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從事車輛抵押貸款中介服務過程中,假借民間借貸,誘使被害人簽訂虛假協議,巧立名目,收取所謂的“行業行規”費用,虛增借款金額,肆意認定違約,騙取他人錢財,并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有組織地進行敲詐勒索、詐騙“套路貸”系列犯罪活動,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影響,形成以張華磊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張華磊應該按照犯罪集團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被告人應當對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擔相應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錢明睿 吳恕梅 裕安檢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