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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莫闖紅燈是過馬路時一定要遵守的交通規則,否則將面臨既不能獲得足額賠償,又要被保險公司追償的局面。
近日,五河縣法院受理一起保險公司追償案件。被告李某在法庭上懊悔不已。3個月前,年近60的李某騎電動三輪車帶孫子從西往東過馬路硬闖紅燈,撞上從南向北開車路過的第三人唐某,發生交通事故。五河縣交通管理大隊認定李某負全責,唐某無責。李某為此花費醫療費近20000元。按照無責賠付規定,唐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僅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李某12100元,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則不予賠付。
事后,李某本以為這12100元可以作為補償,但沒過多久,保險公司就以李某導致唐某車輛損失12000元為由,要求李某支付保險公司墊付給唐某的車損險。因保險公司訴求具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法院遂支持保險公司訴請。
邰永林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