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陽中級人民法院微信號消息,7月11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據了解,劉某今年28歲,在2018年至2023年1月期間,其虛構在貴州省福泉市經濟開發區、重慶大學等地有工程項目需要投資以及能幫助他人解決就業問題等事實,共騙取親友352萬余元。2022年5月至7月期間,劉某迷上了某平臺直播間的一位主播,輕而易舉的來錢渠道膨脹了她的欲望。
“她因為虛榮心的緣故,想上打賞的排行榜,就將其中的85萬用于打賞平臺主播。”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級高級法官周再佳說到。
今年4月,白云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宣判后,劉某不服,提起上訴。7月11日,經過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最終駁回劉某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我院已經審理多件類似的案件,請人民群眾務必理智打賞,一定要在自己能夠承受的范圍內,不要為了虛榮心、為了上排行榜,采取違法犯罪的手段去騙取錢財打賞。”(圖片來源:貴陽中級人民法院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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