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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3月30日,湖南省紀委監委對4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1.湖南天下洞庭糧油實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胡浩夫濫用職權、貪污案。2017年至2018年,胡浩夫在儲備糧輪換和移庫過程中組織“集體造假”,虛報完成省級儲備糧計劃,騙取國家財政儲備糧補貼400余萬元,并違規安排銷售超期糧,危害國家糧食安全。2000年以來,胡浩夫與他人將部分糧食購銷利潤列于單位賬外,并從中合伙私分共計60余萬元。胡浩夫還涉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胡浩夫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2月,胡浩夫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2.永州市冷水灘區豐穗公司梁木鋪倉庫原主任王建華貪污案。2015年9月至2021年9月,王建華伙同他人以個體老板楊某、于某名義虛構儲備糧收購票據套取資金154.77萬元予以私分,其中王建華分得24.38萬元。王建華還涉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王建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2年7月,王建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3.邵東市發展和改革局原四級調研員羅建宏貪污、受賄案。2012年至2022年,羅建宏利用擔任原邵東縣糧食局局長、邵東市發改局四級調研員以及邵東縣糧食局老庫棚戶區改造項目棚改辦公室負責人等職務便利,個人或伙同他人通過虛造補助、違規報銷個人支出費用等方式套取公款予以私分,其中羅建宏分得7.42萬元。2013年11月至2018年11月,羅建宏先后安排他人違規違法套取涉糧資金99萬余元入賬單位“小金庫”或私分給局機關干部。羅建宏還涉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羅建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岳陽縣榮家灣糧庫有限公司出納兼湖南岳陽洞庭米業有限公司會計易燕林貪污、挪用公款案。2018年至2021年,易燕林利用職務之便,以虛列榮家灣糧庫借款后支付本息、以虛增手段套取稻谷款和更改會計憑證等方式侵吞公款29萬余元;將榮家灣糧庫公款19萬元私自借給糧庫會計進行營利活動。易燕林還涉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易燕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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