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消息 湖南長沙市開福區法院日前公布一起游泳教練強奸學員案件。涉案教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同時,還被判處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這是湖南省法院對校外培訓機構游泳教練發出的首份從業禁止判決。
開福區法院在其微信公眾號公布的案件信息顯示,王某系某校外培訓機構游泳教練。2022年夏天,在游泳場館閉館后,王某對一名未成年學員實施性侵。家長察覺后報警。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在庭審中當庭認罪認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被告人利用其職業便利實施強奸行為,根據犯罪情節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應對其從事相關職業適用禁止性規定。
為防止王某刑滿釋放后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潛在威脅,開福區法院依法對王某判處有期徒刑的同時,根據法律規定對其宣告從業禁止——終身禁止王某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從業禁止,是人民法院對于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
終身禁止犯罪人員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這些工作包括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訓練、救助、看護、醫療等職責的工作崗位。終身禁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其職業和職務之便進行犯罪。
2022年11月,最高法、最高檢和教育部聯合出臺《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要求嚴格貫徹落實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教職員工的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機制,嚴格執行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有效凈化校園環境,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