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消息,9月16日,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就小海街道城管協管員吳某侵害流動攤販一事對外通報處理結果,具體如下:
通報稱,2021年9月15日6時10分許,我局小海派出所接110指令:報警人稱其母親在賣農產品時被城管打了。接警后,南通警方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現已查明:違法行為人吳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協管員)在管理流動攤販的過程中,對被侵害人張某(女)實施了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吳某的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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