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西都市報報道 12月13日,據媒體報道,東莞網約車司機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張訂單,沒有想到的是,乘客一家四口上車后不到一分鐘,意外發生了。
艾先生回憶,當時乘客帶著一名嬰兒,上車不久嬰兒突發疾病,自己連闖三個紅燈將孩子送醫。為此,他將要面臨被扣18分、罰款并吊銷駕照的處罰。
如果要撤銷處罰,就需要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但嬰兒家屬卻拒絕作證,稱闖紅燈跟自己一家沒關系。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熱議,有網友形容是現代版“農夫與蛇”。
12月14日,艾先生將嬰兒送去醫治的東莞市東部中心醫院回應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稱,雖然距離事發已過去了幾天,但只要艾先生和當地交警部門需要,愿意積極配合證實當天艾先生的送醫過程。
同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交警已調取監控,證實了艾先生確實是因緊急情況闖紅燈,撤銷了對他的處罰,網約車平臺也為艾先生頒發了“見義勇為”獎金,鼓勵其正能量的行為。
網約車連闖紅燈救人
家屬卻拒絕作證
艾先生是一名網約車司機,據他回憶,事發當天接到訂單后,一家三口帶著一個嬰兒在東莞市某街道上車。上車后不到一分鐘,嬰兒出現嘔吐昏厥,失去知覺,嬰兒的父母更改了目的地,要去最近的醫院。
艾先生馬上駕車調頭,前往最近的醫院——東莞市東部中心醫院。沿途由于著急救人,艾師傅連闖了三個紅燈。事后,他馬上聯系了當地交警。
交警表示,艾先生需要提供醫院的證明,才能處理他的交通違法行為。這時候,艾先生想到了聯合嬰兒家屬一起作證。他給對方打去電話,但對方的答復卻讓他心寒。
一開始,家屬拒絕接電話,也拒絕配合他作證。艾先生與嬰兒家屬的聊天記錄顯示,家屬回復他說闖紅燈跟自己沒關系,“誰叫你的你去找誰,我給你作不了證?!卑壬軞鈶?,他找到當地電視臺反映,希望能夠將自己的遭遇曝光,讓大家來評評理。
據東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交警大隊介紹,事后交警進行了調查,發現艾師傅確實連闖了三個紅燈,按照相關規定,面臨扣18分、吊銷駕照的處罰,“闖一個紅燈扣6分,并繳納罰款”。
交警說,艾先生作為網約車司機,這個處罰如實施,確實會對他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當事司機最新回應:
不后悔所作所為
12月14日,記者注意到,艾先生在社交平臺的頭像是一個小男孩照片,他的簡介寫著:愛好爬山、國內游。
艾先生接受采訪時說,當時他收到嬰兒家屬發來的“拒絕作證”的短信,心里是很酸的,對于家屬不配合自己作證一事,他覺得寒心,但又不好勉強別人,才想到找媒體報道作證。
他說,自己現在全職跑車,常常是從早上七點跑到晚上十點,如果駕照被吊銷,則面臨重新找工作、無經濟來源的風險,但他也不會去埋怨乘客,“幫助別人是應該的”。
艾先生表示,雖然對于家屬拒絕作證的行為感到心寒,但自己幫助了一個嬰兒,內心還是很溫暖,不后悔所作所為,以后還會繼續堅持這樣的行為。
交警還原事發經過:
不能讓好人做了好事還寒心
14日下午,公安部新聞中心官方通報稱,目前已經撤銷對司機艾先生的處罰,“我們不能讓好人做了好事之后,還寒了心?!?/p>
據了解,警方通過調取公共區的監控視頻和醫院的記錄,證實了艾師傅的說法,于是取消了對他的處罰。
據東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常平交警支隊民警介紹,12月10日,艾師傅求助交警申請取消處罰后,交警對其描述主動進行了核查,并調取了監控和醫院記錄,證實了其說法,目前已經依法撤銷對其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
律師提醒:
做好事時,應當有一定證據意識
對于艾先生的遭遇,有人思考,如何讓好人做好事不寒心?對此,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小明告訴記者,從已知情況來看,艾先生連闖三個紅燈將嬰兒送醫帶有見義勇為性質。林小明認為,艾先生闖紅燈是為了使嬰兒的人身免受或減輕危險,更符合緊急避險的構成要件。如果艾先生因此招致自身損害,可以要求嬰兒家屬給予相應補償。
林小明說,根據民法典,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從該事件可以知道,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是患病嬰兒,引起險情的事為嬰兒突發疾病失去知覺,而嬰兒的父母為其法定監護人,因此應當承擔引起該險情的民事責任。從這個層面而言,嬰兒家屬拒絕作證已違反了相關規定,“稱闖紅燈跟他沒關系”更沒有法律依據。如果艾先生因為救助嬰兒招致(損害)被處罰,那么他可以要求受益人也就是嬰兒的監護人對其予以補償。
林小明說,當地警方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同時提醒大家在做好事時也應當有一定證據意識:比如拍攝相應視頻或照片證明當時情況緊急,需要采取類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