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成功偵破一起利用技術手段改裝電子秤、詐騙黃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金某通過虛假稱重騙取受害人財物,涉案金額較大,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3日,亳州市民石女士因急需資金周轉,欲出售一塊金磚。她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私信聯系到一名自稱“上門回收黃金”的商家,雙方協商價格后,對方攜帶電子秤上門交易。然而,男子現場稱重顯示金磚僅為35.3克,石女士未當場核實便完成交易。事后,她核對購買發票發現金磚實際重量應為50克,懷疑對方使用了作弊電子秤,但因缺乏證據未能及時報警。
6月15日,石女士再次通過短視頻平臺聯系另一回收黃金的商家,不料上門交易的竟是同一男子。這次,石女士多留了個心眼,提前到附近金店稱重,確認金器重量為50.1455克,而該男子用自帶電子秤稱重時卻顯示僅40.08克。察覺異常的石女士立即報警,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湯陵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控制。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金某對其利用技術手段改裝電子秤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辦案民警介紹,金某通過預設程序對電子秤進行非法改裝,使實際稱重數值與顯示數值存在20%的偏差(俗稱“鬼秤”或“八兩秤”)。該改裝電子秤外觀與普通電子秤無異,隱蔽性強,普通消費者難以察覺。
“此類詐騙手法具有較強欺騙性,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對‘上門回收’便捷性的需求,通過技術手段實施精準詐騙。”辦案民警表示,此案暴露出網絡平臺交易貴重物品的風險,需引起廣大群眾高度警惕。
警方提醒:貴重物品交易務必做好“三核查”。核查商家資質:出售黃金等貴重物品應選擇有實體店、經營資質齊全的正規商家,避免通過社交平臺隨意聯系上門回收服務;核查計量器具:交易時務必要求使用經市場監管部門檢測合格的秤具,或到第三方機構復稱確認;核查交易憑證:妥善保存購買發票、交易記錄及溝通證據,發現異常立即報警,以便警方及時固定證據、打擊犯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大皖新聞記者 張洪金 通訊員 路傳崗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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