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黃山市黃山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銷售假藥罪。四名被告人在利益驅(qū)使下,構(gòu)建起一條層層加價的假藥銷售鏈條,嚴重危害公眾生命健康安全,擾亂藥品市場秩序。
經(jīng)查明,被告人李某明知從上家100元12瓶拿貨的“公牛牌痛風靈”是假藥,仍以115元12瓶的價格賣給被告人吳某,吳某又以150-160元12瓶的價格賣給被告人劉某、何某,利用各級分銷,層層抬高價格,最終劉某、何某將假藥通過微信、網(wǎng)站以30-35元/瓶對外銷售。
法院審理認為,四被告人違反國家藥品管理辦法,明知是假藥而對外出售,其行為已構(gòu)成銷售假藥罪,均被判處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二千元至二十五萬不等。
銷售假藥,是破壞醫(yī)療秩序、踐踏誠信原則的惡劣行徑。藥品是守護健康的關鍵防線,藥品安全涉及千家萬戶,關乎生命健康。使用假藥,輕則貽誤病情,重則危及生命,務必謹記應通過正規(guī)、合法的途徑獲取藥品,切不可“病急亂投醫(yī)”,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讓自己和家人陷入危險境地。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通訊員 黃法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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