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月25日,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通過任免人員名單。
決定任命:
水 濤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鮑俊虎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兩年);
彭勝風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 命:
劉 喜同志為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黃 濤同志為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鮑大為同志為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楊 帆同志為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財經委員會委員;
潘家志同志為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葛立新同志為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
倪晉明同志為桐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
姜洪流同志為桐城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潘黎明同志為桐城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 命:
余亮亮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葉志紅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汪 瑤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江蘭蘭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何 鳳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 去:
余亮亮同志的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江京紅同志的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任 命:
趙慧同志為桐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 去:
余月紅同志桐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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