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大皖新聞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社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大皖新聞”,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大皖新聞訊 4月1日凌晨2時許,休寧縣交警在海陽城區一路段開展酒醉駕查緝行動,一輛外地號牌的白色商務車正常駛入臨檢區域,駕駛員胡某自稱晚上沒喝酒,卻很快吹閃了快檢棒。
胡某稱,中午為應酬他喝了2斤多白酒,相隔了近十個小時才駕車,他覺得自己是清醒的,體內酒精肯定已經代謝完畢,所以遠遠地看見有交警設卡檢查,他還是從容不迫地駛入待檢。誰料到“人醒酒沒醒”,經現場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胡某體內酒精含量仍有69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交警提示:鑒于酒精代謝的個體差異,建議飲酒后至少等待24小時再考慮駕車,以確保酒精充分代謝,降低酒駕的風險。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通訊員 邊紅梅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