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2月23日,池州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聯合發布通告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池州市實際,該市將分步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政策。屆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24小時禁止駛入限行區域,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搶險救援車除外。
通告明確了該市范圍內的具體限行區域:2025年1月1日起,池州市轄區(不含三縣、九華山風景區)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2025年11月1日起,池州全市范圍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
通告要求,廣大駕駛人要自覺遵守池州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管理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駕駛人違規進入限行區域,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池州市三部門的聯合通告還要求,在該市行政區域內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該市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當地市政府另有通行政策要求的,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如遇重污染天氣等特殊情況,禁限行管理按照相關通告執行。
大皖新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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