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1月19日13時許,六安市公安局高速三大隊值班室接警,濟廣高速公路由北向南方向716公里處發生一起車輛刮擦護欄事故,駕駛員受傷,車輛停在超車道,無法挪動。
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后經詢問駕駛員得知,當時手機顯示電量低,駕駛員想拿手機充電器,低頭夠充電器時方向跑偏,導致車輛與道路右側護欄碰撞。車輛停在超車道上,駕駛員因發生事故時未系安全帶,頭部撞擊方向盤受輕微傷。
民警仔細勘查后認定,駕駛員劉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駕駛人李某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王榮杰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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