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無為男子吳某,2014年因為酒駕被交警部門吊銷了駕照。但吳某不知悔改,仍然我行我素,2018年因無證駕駛被交警部門處罰。10月11日,吳某在無為市因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第三次查獲。10月23日,大皖新聞記者從無為市交警部門獲悉,吳某被處以行政拘留20日,罰款3000元。
10月11日晚,無為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城北中隊民警在轄區無倉路高架橋路段開展夜間統一行動時發現,一輛轎車行駛緩慢,形跡可疑,民警遂上前示意其停車并接受檢查。檢查中發現,駕駛人吳某身上酒氣明顯,便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檢測結果,一開始連聲說“沒喝酒”的吳某終于承認中午在家中吃飯時喝了一兩多白酒,下午自以為酒醒便帶著家屬前往公司上班。隨后,民警在核驗駕駛人身份時發現,吳某有持有“C1”駕駛證的記錄,但卻顯示為注銷狀態。
經查證,吳某2014年11月因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并吊銷了其駕照。吳某吊銷駕照期間心存僥幸,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于2018年12月因無證駕駛被蕪湖交警查獲。而這次“無證+酒駕”已經是吳某第三次被交警查處。無為交警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吳某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合并處罰。吳某受到行政拘留20日,并處罰款3000元的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通訊員 夏伊雯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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