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人民群眾保護野生動物意識,8月2日,六安金安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走進轄區孫崗鎮高杭村開展巡回審判,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魏某、姜某非法狩獵案件并當庭宣判,當地村干部和部分村民旁聽了庭審。
巡回法庭審理現場
大皖新聞記者8日5日下午了解到,為獲取非法利益,魏某、姜某在金安區孫崗鎮多次使用強光、誘鳥擴音器、粘網等工具非法捕獵野生鵪鶉、貓頭鷹,后以每只20元至100元不等的價格將捕獲的鵪鶉銷售給他人斗鵪鶉,其中魏某獲利72415元,姜某獲利21718元。
在審理期間,公益訴訟起訴人與魏某、姜某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事項達成調解協議。
庭審吸引大量群眾旁聽
該法院經審理認為,魏某、姜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均適用緩刑,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判后被告人自述認罪認罰
“我們已深刻認識到非法狩獵行為的社會危害,服從法院判決,承諾以后不再獵殺野生動物……”宣判后,魏某、姜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庭審結束后,法官向旁聽村干部、村民發放宣傳冊,講解保護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的法律知識。
此次非法狩獵案的巡回審判,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極大地提高了當地群眾的法律意識,讓當地群眾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金研 胡月圓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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