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公路附屬設施,包括防護欄、交通標識牌等,在未經公路管理部門許可和授權的情況下,人為擅自拆除,不僅嚴重破壞公路安全附屬設施,更給過往車輛和行人的生命安全帶來巨大隱患。8月5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六安發生一起擅自拆除公路安全附屬設施的行為,當事人被責令將拆除的公路護欄安裝恢復原狀,消除安全隱患。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8月3日,六安市交通執法支隊四大隊巡查至S329K58十600m處,發現W波形護欄被拆除后移動至路邊。經現場調查,為方便車輛出入,金安區中店鄉王某某在沒有向公路管理部門申請獲批的情況下,私自拆除W波形公路護欄4.3米。
執法人員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立即恢復原狀,向當事人宣傳《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闡明該行為存導致的安全隱患,當事人意識到擅自拆除公路附屬設施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當場將拆除的公路護欄安裝恢復原狀,消除安全隱患。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程超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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