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后果很嚴重!7月8日,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張某司法拘留15天。
大皖新聞記者7月10日上午了解到,該起事故發生在2022年7月某天的傍晚時分,被告張某駕駛一輛二輪電動車行至六安市天河西路與皖西路交叉口北側30米處時,撞到步行的原告汝某,事故直接導致汝某受傷住院治療。后經司法鑒定,汝某傷情構成九級傷殘。此后,雙方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無果,汝某訴至法院。
經承辦法官組織調解,雙方協商自愿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張某承諾按責承擔15萬余元的賠償責任,分三次付清,法院也據此出具了民事調解書。讓人沒想到的是,調解書生效后,張某非但不履行承諾,還處處躲著申請人、拒絕電話,汝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中,我們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其限期履行并報告財產狀況。可張某既不申報財產,也未主動履行法定義務。”法官說,期間,執行干警數次登門傳喚張某,均未找到其人,通過電話聯系張某時,其要么推諉家中有事,要么拒絕電話始終不肯露面。
7月8日傍晚6時許,尚未下班的法官接報被執行人張某正在家中的線索,遂帶干警們火速前往,順利在其家中見到張某,并將其拘傳至法院。
在法院,張某仍想“耍賴”,絲毫沒有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意愿,始終聲稱其經濟困難無錢履行。經多次勸說無果后,為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院依法對“分文不履”的被執行人張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予以懲戒。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金研
編輯 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