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交通運輸微信號7月4日消息,為改善長三角區域空氣環境質量,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長三角區域國三柴油貨車限行指導方案》,根據方案要求,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轄區內,自2024年7月1日起,設區市的中心城區實施國三柴油貨車限行;2025年1月1日起,設區市市轄區全部啟動國三柴油貨車限行;2025年11月1日起,實現區域內國三柴油貨車全面限行。我省具體限行對象和范圍,車主和用車單位可關注各市發布的相關通告了解。
柴油貨車對NOx和PM2.5污染貢獻大,且流動性強、監管較難,是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實施國三柴油貨車限行管理措施,是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進區域內國三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的政策支持,也是對標長三角區域先發城市、促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具體舉措。
下一步,省內相關職能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國三柴油貨車禁止通行管理措施的實施,進一步加快國三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推動減少柴油車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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