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為進一步加強對珍稀野生動物揚子鱷的司法保護,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世界環境日即將到來之際,采取了重要舉措。在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紅星、楊林、夏渡、高井廟、朱村、雙坑、中橋七個片區,宣城中院發布了安徽首份揚子鱷《司法保護令》,并進行了豎牌公告。
安徽揚子鱷是我國特有的珍稀物種,具有2億多年的悠久歷史,被譽為生物進化史上的“活化石”。然而,近年來捕食揚子鱷蛋、在保護區放置捕獵裝置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威脅了這一珍稀物種的生存。為了加強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宣城發布的《司法保護令》提出了九條禁止性條款,全面禁止了獵捕、殺害、出售、購買、利用、食用揚子鱷以及破壞其生存環境等行為。這些措施不僅覆蓋了揚子鱷的主要棲息地和自然庇護所,也為它們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護。
此次發布《司法保護令》是宣城中院積極落實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司法原則的有效嘗試,也是司法機關運用法治思維保護珍稀野生動物資源的一項重要舉措。它彰顯了能動司法助力生態保護的理念,體現了司法機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和決心。
接下來,宣城中院將以此為契機,繼續依法能動履職,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切實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通過法治力量,宣城中院將筑牢生態環境法治保護屏障,為揚子鱷等珍稀野生動物的生存和繁衍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環境。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通訊員 王娜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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