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日前,黃山市黃山區、休寧縣等多地警方先后發布了8起因編造謠言被處罰案例,具體如下:
案例一:依法查處江某某編造“人販子故意碰撞,非法改裝120救護車眾目睽睽之下帶走并在車上活體現摘器官”謠言
2024年2月26日,休寧縣五城鎮江某某為吸粉賺流量,在抖音平臺發布視頻稱,“人販子故意碰撞,非法改裝120救護車眾目睽睽之下帶走并在車上活體現摘器官”。引發多人轉發點贊和評論。江某某的行為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情節輕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休寧警方依法給予江某某行政處罰。
案例二:依法查處程某某編造“出大事了,在安徽某地,一人在50分鐘之內連殺10人,造成8死2傷”謠言
2024年2月28日,休寧縣渭橋鄉程某某為吸引流量,博取眼球,在抖音平臺發布視頻稱,“出大事了,在安徽某地,一人在50分鐘之內連殺10人,造成8死2傷”。該視頻被點贊197次,收藏32次,轉發9次,評論9條,造成不良影響。程某某的行為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情節輕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休寧警方依法給予程某某行政處罰。
案例三:依法查處汪某某編造“黃山市湯口鎮飛機場”的網絡謠言
2024年3月4日,網民“好人一生平安”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稱:“黃山市湯口鎮飛機場”。經核實,黃山市湯口鎮沒有建任何飛機場,汪某某為吸引流量、博取眼球,編造謠言,其行為存在虛構事實、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情況。3月5日,黃山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相關規定,對汪某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目前,該謠言內容已經刪除。
案例四:依法查處胡某某傳播“王鑫磊在學校被七個人打死”的網絡謠言
2024年2月20日,網民“Wendy”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帖文稱“王鑫磊在學校被七個人打死”。經核實,其帖文信息為謠言。2022年4月2日靈璧縣公安局的警情通報和2022年4月5日靈璧發布的文章已對該事件辟謠,系王鑫磊與徐某邦在學校宿舍內因瑣事發生肢體沖突,王鑫磊倒地后死亡。當事人胡某某間接放任謠言傳播,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4年3月13日,黃山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胡某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目前,該謠言內容已經刪除。
案例五:依法查處張某某傳播“遼寧第三醫院4名男女感染kx5病毒死亡”網絡謠言
2024年3月19日,網民“帥老頭”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帖文稱,“遼寧第三醫院4名男女感染kx5病毒死亡”。經查,張某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將視頻內容編輯后發布于自己的短視頻賬號,引發網民關注討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2024年3月26日,黃山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張某某處以行政處罰。目前,該謠言內容已經刪除。
案例六:依法查處查某某傳播“臺灣回歸,點贊關注視頻有888元話費”網絡謠言
2024年3月14日,網民“開心就好”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內容為“臺灣回歸,點贊關注視頻有888元話費”的視頻。經查,查某某發布信息明顯不實,存在博取流量、吸引眼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情況。2024年3月18日,黃山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查某某處以行政處罰。目前,該謠言內容已經刪除。
案例七:依法查處陳某編造“湖南長沙被偷了20多個孩子,其中7個人腎被摘了”的網絡謠言
2024年3月18日,黃山區網民陳某在某熱門短視頻平臺發視頻稱“湖南長沙被偷了20多個孩子,其中7個人腎被摘了”。經核查,發現該信息系謠言,陳某在明知是虛假信息情況下,為吸引流量、博取眼球,編造謠言將其發布到互聯網,其行為存在虛構事實、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情況。4月2日,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陳某處以行政處罰。目前,該謠言內容已經刪除。
案例八:依法查處汪某編造“某知名品牌食品含有致癌物質農藥,食用后會導致癌癥”的網絡謠言
2024年2月29日,黃山區網民汪某在某熱門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稱:“某知名品牌食品含有致癌物質農藥,食用后會導致癌癥”。經核查,汪某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在明知該消息是謠言的情況下,在互聯網散布謠言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其行為存在虛構事實、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情況。4月3日,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汪某處以行政處罰。目前,該謠言內容已經刪除。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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