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一輛小轎車碰撞貨車,氣囊打開,無人員受傷,但小轎車駕駛員事故發生后卻離開現場,次日才到高速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大皖新聞記者3月25日下午從民警處了解到事故經過和處理結果。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事發 3月19日晚10時03分許,六安高速交警三大隊接警得知,在濟廣高速由南向北離服務區還有3公里處,有貨車與小轎車發生碰撞,無人員受傷。
民警立即出警至現場,經調查發現:3月19日21時48分許,皖N92F8**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濟廣高速711km916米處時,碰撞田二軍駕駛的冀J6E5**重型半掛牽引車(冀JEP**掛)。其中,小轎車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離開現場。該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立即展開搜查,但未搜查到該駕駛員。
3月20日,該駕駛員來到六安高速交警三大隊接受處理,民警詢問該駕駛員為何離開現場,該駕駛員拒絕回答。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未發現異常。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該高速交警三大隊以小轎車駕駛員事故逃逸的違法行為為事故原因,認定在本起事故中,小轎車駕駛員全責,并對小轎車駕駛員造成財產損失事故后逃逸等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1200元,記9分的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王榮杰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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