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男子張某,2月25日剛刑滿釋放,出來后不思悔改再次作案,27日再次被濉溪警方抓獲。警方審訊發現,這個張某竟然是一個有11次前科的“慣犯”。
2月27日上午8時許,濉溪縣公安局溪河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王女士報警,稱其自家水果店卷簾門被撬,店內一包香煙和現金被盜。
接警后,值班民警聯合刑偵大隊立即趕至現場展開調查。民警在案發現場發現,一把U型鎖掉在地面上。于是初步判斷犯罪嫌疑人是通過暴力手段,將水果店的門鎖撬開后潛入店內實施盜竊。
隨后,民警調取店內的視頻監控發現,案發當晚,一身材魁梧的男子見水果店四周無人,便用雙手使勁破壞門把手,隨后進入店內盜竊財物。而水果店內的監控清晰地拍下了嫌疑人的樣子,這就給警方抓捕提供了巨大便利。
當日上午11時許,辦案民警將正在淮北市相山區某洗浴中心內消費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成功抓獲歸案,并追回被盜現金。
犯罪嫌疑人張某供述并經當地警方核實,張某曾有過11次前科,涉及的包括多數為盜竊罪,還有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經辦該案的民警告訴記者,自2002年首次作案刑事處罰后,張某就沒有工作過。2024年2月25日,剛刑滿釋放的張某,認為還是盜竊來錢快。于是,他隨機選了一家沿街店鋪實施盜竊。27日中午時分,便被警方抓獲。經訊問,張某對自己在濉溪縣盜竊沿街門面店一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濉溪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通訊員 劉曉雨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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