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25日,亳州市公安局通報了5個因散播謠言被處罰的案例。提醒網民: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依法依規上網,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于編造、故意傳播網絡者,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維護網絡空間清朗有序。
案例一:2024年1月12日,譙城王某海為博人眼球,在網絡平臺發布“城管打死人”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王某海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海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二:2023年12月27日,渦陽劉某為博取流量,在網絡平臺發布“疫情三年致武漢690萬人死亡”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劉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予以罰款的處罰。
案例三:2024年1月6日,渦陽姚某朋為博取流量,在網絡平臺發布“酒喝多了,警車開道”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姚某朋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姚某朋予以罰款的處罰。
案例四:2024年1月11日,利辛楊某蘭為博人眼球,在網絡平臺發布“專家預測春節將有更大的疫情暴發,長達兩三個月之久”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楊某蘭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蘭予以罰款的處罰。
案例五:2024年1月12日,譙城孫某德為博人眼球,在網絡平臺發布“從外地回來的開車走高速的一定要帶48小時之內核酸報告”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孫某德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孫某德予以罰款的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張洪金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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