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亳州警方微信號1月25日消息,為有效凈化網絡環(huán)境,營造清朗網絡空間,依法打擊網絡謠言。亳州公安機關迅速出擊,持續(xù)對網絡謠言保持高壓嚴打態(tài)勢,重拳治理網絡亂象。
1.2024年1月12日,譙城王某海為博人眼球,在網絡平臺發(fā)布“城管打死人”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王某海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該王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2.2023年12月27日,渦陽劉某為博取流量,在網絡平臺發(fā)布“疫情三年致武漢690萬人死亡”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劉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劉予以罰款的處罰。
3.2024年1月6日,渦陽姚某朋為博取流量,在網絡平臺發(fā)布“酒喝多了,警車開道”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姚某朋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姚予以罰款的處罰。
4.2024年1月11日,利辛楊某蘭為博人眼球,在網絡平臺發(fā)布“專家預測春節(jié)將有更大的疫情爆發(fā),長達兩三個月之久”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楊某蘭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該楊予以罰款的處罰。
5.2024年1月12日,譙城孫某德為博人眼球,在網絡平臺發(fā)布“從外地回來的開車走高速的一定要帶48小時之內核酸報告”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查,孫某德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孫予以罰款的處罰。
互聯(lián)網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依法依規(guī)上網,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于編造、故意傳播網絡者,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維護網絡空間清朗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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