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歙縣警方消息,1月5日,歙縣公安局三陽派出所根據前期摸排的線索,聯合森警大隊對一起非法狩獵案件開展收網行動,并成功將該案嫌疑人洪某鶴抓獲。同一天,三陽派出所從一條群眾被獵套所傷警情中循線追蹤,將涉嫌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洪某林抓獲。1月6日,歙縣警方又查獲方某涉嫌狩獵野生動物案件。
經統計,兩起案件共查獲黃麂等野生動物碎肉20余袋,畫眉鳥2只,扣押作案工具捕獸夾5個、鳥籠6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月6日,歙縣武陽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捕獸夾夾傷狗的賠償糾紛警情,后經現場盤問,方某承認了自己使用捕獸工具狩獵野生動物的事實,并主動上繳捕獸夾6只。民警在方某家中搜查,除發現部分野生動物碎體外,還意外將其使用的一把土銃查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通訊員 歙公
編輯 王翠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