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說起陳磊,同事們總是對他的業務能力贊不絕口,專注、極致、嚴謹、好學,是大家對他的一致評價。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表彰了59名“全國模范檢察官(檢察干部)”,宿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一級檢察官陳磊名列其中。
陳磊(右)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陳磊,一向勤懇質樸,鐵面無私。從檢14年來,陳磊始終扎根辦案一線,勇挑重擔、勤于鉆研,煉就了一身過硬的辦案本領,先后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優秀個人、安徽省檢察業務專家、安徽省優秀辦案檢察官等。
從檢14年,辦案數千件
大家常說好的公訴人,是案子喂出來的,陳磊便是如此。檢察官能力素質的塑造和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坐得住冷板凳、耐得住性子,俯得下身辦案、沉得下心思考。印象中,陳磊總是主動承擔急難險重的任務,工作以來辦案數千件,從未出現無罪和信訪案件。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期間,陳磊所在的辦案組承擔了全市80%的涉黑上訴案件,任務重、困難多,陳磊廢寢忘食的投入到案件中,共審查卷宗材料累計500余冊,高近10米,撰寫審查報告250余萬字。
以丁某某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組織盤踞當地30余年,社會關系盤根錯節,民憤民怨深。一審法院對丁某某等10余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丁某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等,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一審宣判后,丁某某等人不服,向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案涉及罪名多,且因時間久遠,有多名受害人無法進行傷殘鑒定。為了贏得這個案件,丁某某專門從上海請來律師。
一審判決卷宗材料達60 余冊,每冊200多頁,這些材料必須在一個月內審查完,且要制作閱卷筆錄,形成審查報告。面對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陳磊為此詳細制訂閱卷計劃,常常加班至深夜,周末也全撲在案件上。
就這樣,陳磊始終保持著每天看2至3本卷宗的速度,梳理犯罪集團組織架構,理清犯罪事實和法律關系,仔細核對罪名,復核案件定性的法律依據,審查影響定性量刑的關鍵性證據,不漏掉任何一處細節。在多次嚴密審查時,一處罰金刑引起了陳磊的注意。
丁某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發生在2009年7月,但《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才在該罪法定刑中增加了罰金刑,按照《刑法》有關規定,對丁某某進行處罰時不應適用罰金刑。陳磊立即將審查出的問題向領導匯報,并與市中級人民法院溝通,后經市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并向省高院請示后,最終采納了市檢察院的改判意見。
從普通的刑事案件,到涉黑涉惡大案要案,隨著經驗的積累和業務水平的提升,陳磊辦理的案件數量越來越多,分量也越來越重。刑事檢察戰線的10余年,陳磊辦理了千余起案件,其中有9件入選全國典型案件、刑事審判參考、全省典型案件。
堅持有錯必糾,追求公平正義
“檢察官要不遺余力履職盡責,對程序中的案件認真審查辦理。”陳磊認為,對已決的申訴案件,也要認真審查辦理,堅持有錯必糾,既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也要為被害人伸張正義,切實肩負起檢察官指控證明犯罪和法律監督的神圣職責。
陳磊在工作
身為公訴人,陳磊始終秉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嚴謹細致的工作習慣加上豐富的洞察力,使陳磊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善于從辦案中發現并深挖監督線索。
陳磊回憶,在一起上訴案中,被告人一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二審期間,他不僅在白天專門復勘了現場,還在案發時的凌晨1點再次來到現場,查明該時段的道路車輛運行情況。
陳磊認為,被告人在公共道路上的飆車行為雖侵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和重大公共財產的安全,但其主觀上對結果的發生既無希望亦無放任,而是具有過失,遂建議二審法院改判被告人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此期間,陳磊多次前往當事人家中耐心細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疏導當事人情緒,最終成功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并實際履行,雙方握手言和,被告人獲得諒解。
最終,二審法院采納改判意見,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該案件的改判不僅依法維護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還使被害人近親屬順利通過訴訟途徑,取得保險公司原本明確拒絕賠償的死亡賠償金,雙方當事人均對檢察機關的處理結果表示滿意,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近年來,陳磊依法糾正漏捕漏訴18人,成功辦理重罪輕判抗訴案件78件,5件入選、獲評全國檢察機關地方抗訴案例指導庫、全省精品抗訴案件,全省優秀典型案件等。
學無止境,提煉分享辦案經驗
“學習與辦案永無止境,需要不斷武裝自己,才能跟上、適應黨和人民對檢察履職的更高要求、更高期待。”陳磊告訴記者,他在工作中還愛鉆研,以自己辦理的案件為基礎,提煉升華了大量辦案經驗,在《人民檢察》《中國檢察官》《檢察工作》等知名期刊發表理論文章近二十篇。
陳磊說,自己發文章是為了將經驗分享給更多人,為他人提供更多啟發和參考,不僅是責任,更是一種幸福。同樣地,陳磊也常常學習他人分享的案件經驗知識。“在辦理同類型案件時就會找出來看一看,學習借鑒一下,往往會有很大啟發。”
讓人敬佩的是,陳磊的微信收藏中收集了無數的典型案例分析和專業理論知識,方便他隨時隨地學習。同事們如果遇到不懂的問題,都愛向陳磊請教,因為幾乎每一次他都能準確說出出處和規定。這樣一部“行走的法條”不是因為天賦,靠的是每天早上5點多就一頭扎進書房學習的堅持。
記者了解到,陳磊撰寫的《刑法修正案(九)后行賄罪適法問題研究》一文刊發后,引起法律界同行關注,收到了來自北京、江蘇、山西等多地檢察官及律師的咨詢和反饋。此外,以辦理的某毒品犯罪案件為研究對象,在《中國檢察官》雜志上發表的《販賣毒品罪既遂與毒品數量的實務認定》一文,系全國第一篇提出以“實質交易”為販賣毒品既遂的觀點并深入進行法理分析的文章,先后被五家法律類公眾號轉發。而在《人民檢察》雜志上發表的《飆車行為的行為定性》一文,從法理上進一步明晰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故意與過失的區分,為司法機關類案辦理提供了可復制、可借鑒、操作性強的判斷標準。
十數載埋頭辦案,堅毅果敢,千余案反復打磨,久經考驗。陳磊深知,檢察工作承載著太多責任和使命,不能有一絲松懈和半點馬虎,他努力辦好每一個案件,當好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人。“為陳磊點贊!”“了不起!”“身邊的榜樣,學習的楷模。”……得知陳磊獲評“全國模范檢察官”后,同事們紛紛留言點贊表示祝賀。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汪艷 通訊員 貢一晨
編輯 許大鵬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