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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11月2日晚7時許,蚌埠市禹會區馬城鎮西大街,作為租住戶的吳女士,收到了禹會區法院相關負責人送來的一份家庭教育指導函,據了解,這也是當地法院現場辦理的全市首例家庭教育指導案件。
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系非婚生子女,隨母親吳女士在禹會區馬城鎮租房居住,因其父不能及時支付撫養費,訴至當地人民法院。其父有長期滋擾行為,較為嚴重地影響了小明的學習和生活,12歲的小明存在營養不良、發育遲緩、面臨輟學、心理陰影等問題。經辦案法官反映,禹會法院相關負責人了解到該案情況后,經詳細磋商,決定聯合當地政府,選擇在11月2日晚,小明放學到家后,共同實地走訪,對該困難家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前期工作。
法官送上教育指導函
走訪過程中,在現場送達了有關法律文書后,禹會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超向大皖新聞記者表示,小明父親滋擾小明就學及母子日常生活、拒不支付撫養費,是典型的教育不當行為。
人民法院在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過程中,會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監護職責教育和法治教育。根據情況和需要,人民法院還可以自行開展家庭教育指導,也可以委托專業機構、專業人員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由婦聯進行配合落實,由少年法庭法官會同馬城鎮婦聯專業人員進一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對于小明母親吳女士反映的家庭教育和生活等方面的具體困難和所需幫助,大皖新聞記者現場注意到,相關人員表示將會逐項幫扶,努力予以解決。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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