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紀檢監察微信號消息,日前,安徽省安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華利用擔任宿松縣長、縣委書記,安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招商引資、土地開發、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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