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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6月7日,在霍邱縣法院執行法官的悉心調解下,申請人蔡某與被執行人儲某在執行和解協議上簽下了各自的名字。大皖新聞記者6月13日上午從法官處了解到該執行案中的一個不和諧“插曲”。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蔡某和儲某系親戚關系,雙方卻因為一筆借款反目。原來,儲某因家中建房急需用錢,向蔡某借款26萬元。當蔡某向儲某催要時,儲某卻拖延拒付,蔡某遂訴至法院。經霍邱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儲某償還蔡某借款26萬元及相應利息。
案件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向被執行人儲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嚴重后果,但儲某卻找尋各種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一直以自己在外打工為由,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
6月7日那天,執行法官前往儲某的戶籍地進行現場調查,卻意外發現在外務工的儲某此時正在家中吃飯。原來儲某在外務工是假,而是為了逃避執行。執行法官見狀后,依法將儲某拘傳至法院。
此后經過近一天的耐心溝通疏導,蔡某、儲某原本對立的情緒逐漸緩和,最終,蔡某同意儲某先支付自己5萬元借款,下余款分期償還。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劉帥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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