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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廣德市人民法院2月14日發布,近日,廣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對公然辱罵執行干警、妨礙公務的被執行人楊某處以司法拘留15天,罰款2萬元。
張某與楊某交通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楊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2023年2月,張某向廣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系楊某,要求其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但遭到楊某多次辱罵。盡管如此,執行法官依舊耐心解釋,并表明是法院執行工作人員,請楊某積極配合執行工作。但楊某仍舊不管不顧,態度十分惡劣,多次對執行法官進行謾罵,極大地損害了司法的權威和尊嚴,造成惡劣影響。
2月9日上午,執行干警驅車一百公里前往浙江省安吉縣,準備將楊某拘傳到案。在楊某家中,執行干警表明身份后要求其到法院配合執行工作。楊某不僅拒不配合,還情緒激動當眾出言辱罵并毆打執行干警,幾名執行干警的身體上皆有不同程度的抓傷。最終執行干警將其強制帶離。在前往法院途中,楊某妻子立即聯系執行法官,支付了2萬元執行案款。但楊某仍舊肆無忌憚,在車上對執行干警侮辱咒罵,期間執行法官多次勸阻,但其反而愈加囂張,到法院后又開始撒潑耍橫,堅決不配合執行工作。
2月9日下午,鑒于楊某辱罵司法人員、妨礙執行公務,廣德法院依法對楊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罰款2萬元的處罰。在拘留期間,楊某追悔莫及,認識到辱罵司法工作人員錯誤性和嚴重性,2月10日,楊某主動向執行法官賠禮道歉,并當場支付了2萬元罰款。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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