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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謊稱能幫人辦理駕駛證,騙取他人財物。據安徽省廣德市人民法院2月27日消息,2月25日,安徽省廣德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詐騙案件,被告人謝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7000元,追繳違法所得15150元發還被害人。目前,該案已生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底至2019年2月期間,被告人謝某某以自己可以花錢找關系給被害人李某辦理駕駛證為由,多次從李某處騙取人民幣共計15150元。案發后,被告人謝某某賠償了被害人李某的損失并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謝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謝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謝某某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并簽字具結,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被告人謝某某案發后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并取得諒解,酌定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謝某某的犯罪情節及量刑情節,對其適用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綜合謝某某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案件的社會危害性,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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