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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1月16日,霍邱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有能力還款卻拒不支付債權轉讓款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卞某決定采取司法拘留,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卞某懾于法律威嚴,當即履行50萬元欠款。
大皖新聞記者1月17日了解到,早在2018年12月4日,馮某與陳某簽訂《債權轉讓協議》,馮某將對葉某的全部債權轉讓給陳某,債權轉讓金額為70萬元。后經雙方協商,卞某愿為債權轉讓款提供擔保,然而馮某多次催要未還。2019年霍邱法院作出判決,陳某償還馮某債權轉讓款70萬元及利息,卞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陳某、卞某仍不履行,馮某向霍邱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官查封了卞某名下位于合肥市的房產,經三次網絡司法拍賣均流拍。因案涉房產設定抵押,流拍價格遠大于債權本息等因素,馮某無法以房抵債,法官只能另想它法加大執行力度。2023年,執行法官恢復案件執行程序,并于1月16日約談卞某,要求他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然而卞某仍以經濟能力不足、要求以物抵債為由拖欠還款。為查明事實,執行法官搜查了卞某的隨身財產,發現他不僅與自述不符,且有經濟能力還款。為打擊卞某拒不還款的行為,法官擬對卞某采取司法拘留。
終于,卞某消極還款的念頭被司法威嚴打破,當即讓其妻子向法院匯款50萬元并簽具保證書,尾款分期支付。
張文彬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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