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同學之間轉錯了款,應該很好解決,但六安市霍邱縣有兩個同學之間卻因一方轉錯款,索要未果,無奈將另一方告上法庭。該案案值不大卻歷經一審和二審,最終維持了原判。大皖新聞記者12月5日上午了解到,因霍邱縣法院依法幫助自己追回誤轉錢款10000元,原告周某對法官高效辦案予以贊揚。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霍邱人周某與余某系同學關系。2018年6月27日,周某通過支付寶向余某的賬戶轉入10000元。周某在2021年5月15日核賬時,發現該10000元系誤轉,向余某索要未果,周某無奈將余某訴至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余某認可收到該10000元,但辯稱周某轉賬是為了兌換現金,其在收到轉賬后將10000元現金交付給了周某。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根據法律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該案中,周某向余某支付寶轉入10000元,余某沒有證據證明其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收取轉款,構成不當得利,故判決余某將所收款項予以退還。
該案一審后,余某不服提起上訴,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裁定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承辦法官多次聯系余某,督促其及時付款。經過努力,余某向周某返還了10000元,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現在支付方式多樣,大部分都是電子支付。所以支付人在付款時,一定要認真核對對方信息,以免誤轉之后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狈ü偬嵝颜f。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劉友軍
編輯 張思平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