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懷寧一95后小伙,中午在飯店吃飯時喝酒,下午在公司上班,傍晚駕車去飲食廣場家庭聚餐,席間并未飲酒,結果卻在吃完飯駕車返家途中被交警查出酒駕。
10月6日晚,懷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高河中隊在懷寧縣高河鎮獨秀大道站前路附近路段設卡查緝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19時30分許,執勤交警在對一輛皖HH8FXX號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江某(男,懷寧縣馬廟鎮人,1996年出生)說話時口中帶有酒氣,遂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51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江某對現場酒精檢測結果無異議。
據江某陳述,10月6日中午,他在懷寧火車站附近某飯店里吃飯,席間喝了二兩左右白酒,下午在供職的縣經濟開發區公司上班。當晚六點左右,他駕車載著老婆、孩子去德辰吃飯,席間并沒有飲酒。吃完飯之后準備回家,當他駕車行駛至獨秀大道站前路路段處被執勤的交警查獲,沒想到中午喝酒晚上仍被查出酒駕。
日前,針對江某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懷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其作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通訊員 鄭生發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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