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記者10月4日從蚌埠淮河船閘有限公司獲悉,為提高船舶過閘效率,特別保障低水位期間航道安全、暢通,蚌埠船閘發布,所有通過蚌埠船閘的船舶必須如實提供吃水,若瞞報造成擱淺,蚌埠船閘將依照《通航建筑物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追償。
根據規定,蚌埠船閘公布的2號閘放行水深為安全放行水深(下游放行水深按閘下水位減8.3米計算,閘臺實際高程7.9米,預留0.4米安全距離)船民要充分考慮自身船舶最深處(包括但不僅限于托底龍筋最底處);船舶吃水超過安全放行水深0.1米之內為風險水深(例:當天放行水深為3.65米,船舶最大吃水為3.65米至3.75米之間),船民仍執意過閘,需要與船閘公司簽訂協議書,并承擔相關責任;船舶吃水超過安全放行水深0.1米以上為禁止放行水深(例:當天放行水深為3.65米,船舶最大吃水為3.75米以上的),禁止船舶過閘。
蚌埠船閘還規定,若船舶因瞞報吃水在蚌埠船閘發生擱淺,需要依照相關規定、協議要求進行處理,若發生擱淺后不按照相關規定、協議要求進行處理,蚌埠船閘將不予登記過閘。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編輯 許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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