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日前,據黃山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的一份處罰決定書,黃山昱之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夜間噪音超標或被罰29000元。
據該處罰決定書稱,該局分別于2023年5月19日和5月31日對該單位進行了調查,其中2023年5月19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委托第三方環境檢測公司(黃山安琪爾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西側廠界和附近居民敏感點查塘村進行了噪聲監督性監測,發現該公司2023年5月19日西側廠界夜間噪聲值超過應執行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4類標準。
黃山市生態環境局于2023年7月3日以《黃山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告知該單位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事實、理由以及享有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該公司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黃山市生態環境局擬對該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貳萬玖仟元整(¥29000.00元)。
處罰決定書提醒,該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黃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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