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再過一天多,也就是7月25日之后,因兩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并在同一地點被同一交警查獲的六安人黃某就結束行政拘留了。大皖新聞記者7月24日中午了解到具體詳情。
原來,7月9日晚,六安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隊蘇埠中隊執勤民警,在轄區蘇埠加油站路口設卡開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當晚20時許,執勤民警正在開展酒駕查處時,有一輛轎車行駛過程中突然放緩速度靠邊停車了。這不由引起了執勤民警的警覺,執勤民警隨即前往對該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
當民警對他進一步核查時發現該駕駛員非常面熟——原來在今年的5月18日,該駕駛員黃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民警在蘇埠加油站現場查獲,時間僅僅過去一個多月的時間,該駕駛員黃某再次被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為63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執勤民警當場開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此后,經民警詢問得知,該駕駛員黃某家住蘇埠鎮陵波村,兩次飲酒駕駛機動車都是在家中喝完酒后駕車前往蘇埠鎮街道辦事,在行駛至執勤點后被民警當場查獲,黃某承認自己存在僥幸心理。
針對黃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且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法對其處以22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16天的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儲連好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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