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六安一男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達成執行和解后又“爽約”、欺騙法官、躲避執行。大皖新聞記者7月21日了解到,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于7月19日依法對一起賣賣合同糾紛案中被執行人李某罰款8000元。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被執行人李某曾在申請人魏某處批發水果,之后李某因拖欠9萬余元的貨款拒不給付被訴至金安法院。該案隨后經法院組織調解,雙方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李某承諾每月還款3萬元,分三個月還清,法院并據此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不過,言之鑿鑿的李某此后并未按承諾履行,魏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李某并未按法定程序在期限內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情況。經查控,法官發現李某名下也并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2020年8月,李某被拘傳到法院,面對強制執行的強大威懾,李某籌款2萬元,承諾余款按每月5000元支付,直至付清,并與申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不過,在支付2萬元后,李某再未支付過余款。此后,法官多次上門拘傳無果,在通過電話、短信聯系敦促其按約定履行時,李某始終以各種理由推諉,甚至以拒接電話等方式躲避執行。
為了盡快執行到財產,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官依申請對李某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2022年7月,執行干警查控到李某名下一輛小轎車的線索,并順利將車輛扣押。
期間,李某向法官和申請人再三承諾,要求法官給其車輛解封后,他就把錢還清。在征得申請人同意后,車輛解封。然而,李某并未還錢,帶著車又躲了起來。
其后,執行干警又相繼對李某進行了執行懸賞、失信曝光等措施,迫于輿論壓力和限高、列失信帶來的工作不便,李某近日主動還清了全部欠款。
7月19日,李某自認為已經還清了全部欠款,就沒事了,于是現身法院讓承辦法官為其出具結案證明,解除失信。不過,讓其沒料到的是,金安區法院依法對其罰款8000元,李某當場寫下悔過書。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胡月圓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